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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讲堂|刘晓路:财政学“国家治理论”:必要性与可能性

来源: 作者:jwc 时间:2024-11-13 16:05:2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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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财政系副主任刘晓路为财科院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作题为“财政学国家治理论: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是财经大讲堂2024年第12讲,由研究生院副院长马洪范研究员主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论断,这要求财政理论上通过创新求变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需要。现有的主流财政理论,从“市场失灵”角度出发阐释财政原理与职能,并不能很好匹配新时代财政理论应当具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等关键特征,因此有必要构建以国家治理为基础的财政学新理论。刘晓路老师认为,一切理论皆从实践中归纳而来,新时代财政理论创新的第一步,就在于对我国财政实践的历史进行重新认识,提炼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家治理与财政制度的一般性规律

  根据国家意志与国民意志之间所经历的冲突、并立和融合三种状态,可以将国家治理划分为“强国”“富民”和“民主”三个发展阶段。刘晓路老师结合三个发展阶段分别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三个时期的国家治理特征,并指出在各个时期,财政制度的具体内容与形式虽然有所差别,但满足该阶段国家治理的需要都是其变化的内在驱动力,突出表现为财政的经济治理职能、社会治理职能和政府治理职能相继成为财政制度建设的重点。

  刘晓路老师通过明确国家治理概念、划分国家治理阶段、界定与国家治理相匹配的财政职能和梳理国家治理背景下的新中国财政制度变迁,论证了财政学“国家治理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使同学们对于“国家治理财政学”有了更为深刻和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