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博连读实施细则[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关于公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1174)报考点公告[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关于2025年推免生查询复试结果及办理接收手续的通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关于发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合格和备选合格名单》的通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为做好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5年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工作,根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办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财科院2023级全日制财政学、会计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各门课程成绩优秀,无旷课、考试无不及格、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在读硕士期间诚信档案无负面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入学体检标准。
5.申请人必须提交至少一篇近5年内北大核心、CSSCI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在外文期刊发表论文的,该刊须达到SSCI一区,报名时同时提交国家图书馆论文检索报告和对应中文翻译。以上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属于所报专业的研究领域。申请人在上述论文中的作者排序,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与硕士研究生导师合作的第二作者。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 字。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财政学、会计学。
2.招收人数:每个专业各5人。
3.报名阶段不选择导师:详情请参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4.博士申请专业与现读硕士专业相同。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0:00至2024年12月20日24:00。
报名要求:申请人登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s://yjsb.chineseafs.org/)点击“财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报名页面链接分别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财科院博士招生电子材料上传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两个报名链接缺一不可。以下两个报名步骤全部完成方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第一步:点击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第二步:点击进入财科院博士招生电子材料上传系统,申请人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下载以下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快递方式(限顺丰)邮寄到财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1)《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手工填写、签字,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
(2)《专家推荐书》(每位专家一式两份),需要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放入信封后,在封口骑缝处手写签名。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4)《导师知情同意书》,需要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签名。
2.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到报名系统,纸质版材料在拟录取阶段提交,且必须与电子版一致。
(1)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外语能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CET4、CET6、TOEFL、IELTS等)(只提交一种能证明自身最高外语水平的证书)。
(4)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获奖证明材料(请于报名系统下载《个人奖励情况一览表》,逐条填写获奖信息,并提交对应证明材料,请勿提交学术期刊。)其中,奖学金限本科和硕士阶段,学术成果获奖限硕士阶段。
(5)《2025年博士报名个人自述及预期研究课题初步设想》(模板请于报名系统下载),包括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和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
(6)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7)在校情况说明(模板请于报名系统下载)。
(8)5年内(2019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的有个人署名的代表性学术成果1-2篇。包括:①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独立著作、合著、编著、译著、学术论文等出版物;②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报告、译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
注意:①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已见刊;②与他人合作撰写的学术成果须提交参与度说明,如无法提供则不予提交;③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必须已在内部刊物刊登,最多提交1篇,须附查重报告且重复率不得超过15%;④若提交的学术成果为外文成果,须附完整的中文翻译和检索证明。
四、资格初审和公示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财科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方有资格进行考核。
五、考核
具体参见我院后续官方通知。
六、体检
请参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七、录取
根据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等情况,结合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并上报财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于财科院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1.被录取的申请人将于入学第三年度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
2.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原硕士学籍自行终止,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学制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均为4年,确有必要可按规定延长学习时间。
4.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一般不得再退回硕士生阶段。如确实不宜继续培养,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研究生院领导同意后,可转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如转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应在6年内(从硕士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硕士授位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
本细则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