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内容阅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来源: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作者: 时间:2022-10-25 09:36:31 打印
字体大小

各位考生:

  一、网报数据审查结果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有关规定,对截202210月249:30报考财科院考生的网上报名数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出的疑似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公布如下,请以下考生在202210月25日22:00前登录研招网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以免影响报名及审查结果

  受网报信息限制,无法就全部报名信息及报考条件予以审查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对本人报名信息及自身报名条件负责,加强核对,确保全部报名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

  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提交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若在(117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在京外报考点的,须在网上确认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限顺丰)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

  2.在校研究生考生,若在(117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考点,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京外报考点的,须在网上确认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限顺丰)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2118日前寄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

  4.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请关注财科院后续通知公告。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2.邮箱:cky_yzb@163.com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