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全日制上课)招生简章[]
-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交流”活动通知[]
-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工作安排[]
-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交流”活动方案[]
- 关于发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告[]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关于发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告[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研考初试成绩复核结果公示[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一、网报数据审查结果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有关规定,现对截至2022年10月24日9:30报考财科院考生的网上报名数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出的疑似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公布如下,请以下考生在2022年10月25日22:00前登录研招网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以免影响报名及审查结果:
受网报信息限制,无法就全部报名信息及报考条件予以审查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对本人报名信息及自身报名条件负责,加强核对,确保全部报名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
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提交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若在(117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在京外报考点的,须在网上确认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限顺丰)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
2.在校研究生考生,若在(117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考点,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京外报考点的,须在网上确认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限顺丰)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2年11月8日前寄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
4.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请关注财科院后续通知公告。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2.邮箱:cky_yzb@163.com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