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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yiyang 时间:2025-10-17 18:33:3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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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科所,以下简称“财政部财科院”)2026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财政部财科院2024级全日制财政学、会计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须征得定向协议单位同意。

  (二)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各门课程成绩优秀无旷课、考试无不及格、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三)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诚信档案无负面记录,未受过处分。

  (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入学体检标准。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和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学术成果。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财政学15名、会计学5名,各专业名额调配使用。

  (二)博士申请专业与现读硕士专业相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111日至1225每天8:00-23:30

  (二)报名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b.chineseafs.org点击财政部财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报名页面链接分别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财政部财科院博士招生电子材料上传系统(以下简称“财政部财科院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两个报名步骤全部完成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第一步:点击进入研招网,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第二步:点击进入财政部财科院系统,申请人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研招网下载以下表格,按要求填写,于报名截止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1)《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手工填写、签字,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

  (2)《专家推荐书》(每位专家一式两份),需要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放入信封后,在封口骑缝处手写签名。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4)《导师知情同意书》,需要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签名。

    2.财政部财科院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拟录取阶段提交,且必须与电子版一致。

  (1)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一篇本人独著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

  其中:①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附查重报告且重复率不得超过15%;②若提交的学术成果为外文成果,须附完整的中文翻译。

  (4)外语能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CET4CET6TOEFLIELTS等),只提交一种能证明自身最高外语水平的证书。

  (5)《2026年博士报名个人自述及预期研究课题初步设想》(研招网下载模板),包括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和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

  (6)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7)在校情况说明(研招网下载模板)。

  (8)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获奖证明材料,奖学金限本科和硕士阶段,学术成果获奖限硕士,请勿提交学术期刊。

  注:第1-7项材料为必提交项,第8项为可选材料。申请人须承诺所提交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四、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

  与“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统一考核,分开排名,具体要求见《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录取

  根据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等情况,结合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上报财政部财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拟录取名单,于财政部财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阶段不选报导师

  (二)被录取的申请人将于入学第三年度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原硕士学籍自行终止,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学制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确有必要可按规定延长学习时间。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一般不再退回硕士生阶段。如确实不宜继续培养,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批准,转回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处理,如转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应在6年内(从硕士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公告为准。

  (六)其他事宜请参见《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