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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作者:yiyang 时间:2024-09-18 22:00:2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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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全面考察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财科院共5个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其中,财政学、会计学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会计(全日制)、审计、税务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三复试相关规定

    (一)复试方式。

    财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熟悉复试流程。如有困难,请及时与财科院联系,必要时财科院可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二)复试安排。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并于右上角注明报考专业)。

    (2)有效期内学生证首页及注册页(注册完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财科院规定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纸质版原件,其中第二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报名表》请打印2份。

    (4)报名时未提交已获得本科院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须提交上述材料。

    2.笔试。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笔试。

    3.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经济学基础/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包含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核;财政学和会计学进行英语(经济学基础)面试,使用英语提问作答,主要考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等综合能力;审计、税务、会计进行英语(综合素质)面试,使用英语提问作答,主要考察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四)相关要求。

    1.财科院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以及通过电子邮件、座机、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均视为送达,请考生及时关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盖章验证,凭此证参加复试。

    3.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硕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并进行退学处理。

    4.财科院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供免费午餐及休息场地,地点:121教室。

    5.面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针对北京地区以外的推免生,若最终被录取为财科院2025级新生,可凭发票报销复试期间住宿费用,限额500元,500元以下实报实销,以及往返复试的路费(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或长途汽车票,乘坐飞机出行按照同城间高铁动车二等座费用报销)。

    财科院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32811

    四、录取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财政学、会计学: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2+英语(经济学基础)面试成绩

    2.审计、税务、会计: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2+英语(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经济学基础/综合素质)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接收名单。所有复试合格的未拟接收推免生均有递补资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财科院通过该系统向复试合格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不接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已接受其他高校通过该系统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财科院拟录取资格。财科院将按递补原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依次递补。

    5.所有获得拟接收及递补资格的推免生请务必确保报名材料中登记的手机号正确,且接收推免生录取工作期间全程联系畅通,如号码有误请及时联系。如因关机、停机、号码错误等各类情况未及时接听电话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8190380  88190531  88190582   

    招生工作邮箱:cky_yzb@163.com

    纪检专用监督电话(010) 881910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附件:

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49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