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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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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将于2024年9月组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合格的申请人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被接收为财科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
一、财科院简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之一、最早的经济类科研机构之一、最早的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之一。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应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精神,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2016年2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3月,财科院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财科院1978年成为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硕士研究生招收单位;1982年成为国家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创办了我国首个会计电算化博士点;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试点单位之一;2011年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授予权;2017年获得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授予权。
(一)教学理念先进。
依托财政部政策制定和身处财政改革前沿的优势,财科院始终秉持将研究生教育与理论研究、财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教学理念,科研教学相长,理论实践互通,注重培养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实现研究生教育与财经实践的良性互动。
(二)师资力量雄厚。
财科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行业多元化,导师教师队伍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既包括科研一线的财经专家,还聘请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等行政事业单位专家和大型企业高管等。
(三)奖助体系完善。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财科院学业奖学金实行全覆盖制度。对于在学习、科研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科研活动资助,特别优秀者可推选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就业前景广阔。
财科院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就业面广、就业率高,毕业去向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202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7.01%。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3. 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5.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由于各高校推免工作进程差异,预计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6. 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欢迎具有经济学、会计学理论基础的数学、统计学专业考生报考。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财科院共5个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其中,财政学、会计学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会计(全日制)、审计、税务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四、申请及考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网址: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afs_yzb@163.com(仅限报名使用),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进行修改,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志愿。
(二)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考生个人信息表》。
2.填写《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报名表》。
3.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4.填写并盖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排名证明》。
5.填写《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7.个人自述,内容包括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
8.已获得本科院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于各高校推免工作进程差异,预计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请提交《情况说明》,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9.本科阶段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已公开发表与未公开发表皆可)。
10.本科阶段获奖证书。
注:
①第1项材料请提供EXCEL版,第2-10项逐项分别整理成单独PDF格式文件,材料命名为“第X项-材料名称-本科学校-姓名”;
②第1-8项材料为必提交项,其余项若有则提交。请务必根据材料清单要求备妥申请材料,材料的完整性会一定程度影响到申请结果。
③申请人须承诺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保持一致,且提交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若违背承诺,财科院有权取消申请人由此获得的权益,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三)复试与接收。
财科院将组织工作组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财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财科院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发送待录取通知,在财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四)拟录取。
拟接收名单中的推免生,须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如已接受其他高校通过该系统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财科院拟录取资格。财科院将按递补原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依次递补。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2.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评奖比例见下表:
最终被录取为财科院硕士的推免生(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在第一学年度自动获得一等奖学金。
3.助学金。所有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六、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硕士(财政学、会计学)推免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第二学年申请硕博连读,相关政策及办法见财科院研究生院网站。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
4.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体检将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招生咨询电话:(010)88190380 88190531 88190582
招生办公邮箱:cky_yzb@163.com(非报名邮箱)
财科院纪检专用监督电话:(010)881910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邮编:100142
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2025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