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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健康体检要求

来源: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作者:yiyang 时间:2024-03-06 15:55:5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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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健康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医疗机构应是二级甲等(含)以上。

  2.必检项目:一般检查(内外科、眼科、口腔科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两项、肾功能两项、心电图检查、胸部X 线。

  3.以上体检项目必须提供所有检验结果单据。

  4.以上体检项目若有异常,须提供复查结果。

  5.若曾患肺结核病请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6.孕期女性可不做胸部X线检查。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医务室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