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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简介
1956年6月,根据毛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2016年2月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2月,成为金砖财金智库网络中方牵头智库、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金智库网络中方牵头智库之一。财科院设有研究生院(副司级),为国家培养财政、会计高端专业人才,专门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1978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的首批硕士研究生招收单位,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成为国家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创办了我国首个会计电算化博士点。2004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的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授予权。2018年获得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授予权。2018年3月2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宣布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标志着研究生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科研教学相长,理论实践互通”,经过40余年的发展,财科院成功地把研究生教育与政策研究、智库建设紧密结合。博士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特长深度参与院内各研究中心科研项目,以助于创新型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同时,财科院聘请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商务部、人大预算工委等部门专家作为导师,创造性地将研究生教育同财政科学研究、财政部门的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依托贴近财政部政策制定和财税、会计改革前沿的优势,实现了研究生教育与财经实践的良性互动。40多年来,研究生院为我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教学单位培养了大量的财政、会计、国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高端专业人才。
院内教育科研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00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69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指导教师39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研究生指导教师43名。每年面向全国公开招收财政、会计专业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会计、审计、税务专业硕士,在读研究生规模约为800余人。2024年6月,财科院已授学位总数为5594个,其中博士学位831个、硕士学位4763个。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财科院研究生院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改进招生办法和考试办法,完善相关学习规定,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控建设,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大胆创新,教学质量、论文质量、研究质量、学生质量不断提升。本院培养的研究生因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良好的专业特色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
财科院研究生院将继续探索高素质、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模式,把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面向未来、面向国家、面向改革与发展的国家高端智库,率先实现科研、教育的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