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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简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财科院)成立于1956年,1978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的首批硕士研究生招收单位,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成为国家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3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创办了我国首个会计电算化博士点。2004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的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授予权。2016年经中国财政部同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标志着财科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18年获得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授予权。同年,中国财政科学硏究院硏究生部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硏究院研究生院”,标志着硏究生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20203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正式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财科院研究生院(副司级单位)专门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博士研究生分为财政学和会计学两个专业,分别授予经济学和管理学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其中学术型包括财政学和会计学两个专业,分别授予经济学和管理学学位,专业型包括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院内教育科研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5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2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研究生指导教师72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 研究生指导教师46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 研究生指导教师45名。每年面向全国公开招收财政学、会计学专业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会计、审计、税务专业硕士,在读研究生规模约为800余人。截止20216月,财科院已授学位总数为4873 个,其中博士学位780个、硕士学位4093个。

“科研教学相长,理论实践互通”,经过40余年的发展,财科院成功地把硏究生教育与政策硏究、智库建设紧密结合。博士硏究生可根据硏究特长深度参与院内各硏究中心科研项目,以助于创新型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同时,财科院聘请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商务部、人大预算工委等部门专家作为导师,创造性地将研究生教育同财政科学硏究、财政部门的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依托贴近财政部政策制定和财税、会计改革前沿的优势,实现了硏究生教育与财经实践的良性互动。40多年来,研究生院为我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科硏教学单位培养了大量的财政、会计、国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高端专业人才。被业内人士称为财政界的“黄埔军校”。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财科院硏究生院将不断探索高素质、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模式,把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相关管理规定,提升硏究生教育内控建设,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大胆创新,面向未来、面向国家、面向改革与发展的国家高端智库,率先实现科研、教育的跨越发展!



                                          (数据截止日期: 20216